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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30,675.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923,151.50元。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248,643.05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7,368,582.9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0,267.5973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816,055.84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积极、
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公司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需要。
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
理的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合理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围绕内
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因素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能够在各个业务环节中得到有效执行,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公司
一直致力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在公司各营运环节中落实有效执
行。
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关于董事会成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对董事薪
酬的绩效考核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指标基本相符合,有利于促进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工
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与其任职的工作岗位、专业水平、分管工作及
对高管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符合,有利于进一步促使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
五、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查青文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能力及工作经
验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本人的同意。前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本次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查青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       ___    ____     _____     __    _______
            王小川        JINLING ZHANG          刘向明           吴敏艳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