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已离任)2022-03-1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周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任职工
作期间能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离任前担任独立董事期间(2021 年 2 月 24 日离任)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任职期
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2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列席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
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法律方面的专
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加强了对公司的实地考
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
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豁免
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所有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作了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
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
用。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2021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
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2021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
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实际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
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
(二)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
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经常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说明
2021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
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周 俊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