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
面送达及电子邮件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的通知。
2、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本次会
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为:赵亚军先生、滕飞先生。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赵亚军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监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是否
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