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
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川 JINLING ZHANG
刘向明 吴敏艳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