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4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
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川 JINLING ZHANG
刘向明 吴敏艳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