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8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信息披露、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各
方面作了检查和监督,现将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全体监事均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2022 年监事会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全资子
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4、《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经审计
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6、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
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
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4、《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 2022 年度列席了 11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
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
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体系完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董事
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22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发生。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资产担保和抵押等行为发生。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诚实信用、
平等、自愿及三公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制
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认定、审查、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履行了审议程
序并及时披露。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2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对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
公示情况、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核查,对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
1、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尽量将内幕信息
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
整登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知
情人登记备案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
处和整改的情形发生。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
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
要,保证了公司每个业务部门及各个运营环节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和控
制。
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
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
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
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
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
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及运营的规范性。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
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
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3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
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
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