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0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通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7 人)。本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的董事分别为:董事黄汪先生、孙鹏先生、陆云芬女士;独立董事陈小剑先生、JINLING
ZHANG 女士、曾斌先生、吴敏艳女士。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汪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黄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为三年,自
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1 战略发展委员会 黄汪 黄汪、陈小剑、陆云芬、孙鹏、JINLING ZHANG
2 审计委员会 JINLING ZHANG JINLING ZHANG、黄汪、吴敏艳
吴敏艳、黄汪、JINLING ZHANG、陆云芬、
3 提名委员会 吴敏艳
曾斌、陈小剑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JINLING ZHANG JINLING ZHANG、黄汪、陈小剑、曾斌、吴敏艳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孙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孙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除总经理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桂珍
女士、陈小星先生、朱敏先生、沈慰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查青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为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聘任周叙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
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周叙明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聘任殷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殷丽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黄汪,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1997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
物理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系应用物理
学专业学习并在微电子实验室从事软件开发工作,是中国嵌入式Linux系统、MP4播放器、
平板电脑以及智能手表行业的先行者,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并荣获安徽省科学
技术奖三等级、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和“安徽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成立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智能可穿戴产业的发展。2014年
12月,在开曼成立华米科技(Zepp Health Corporation),并于2018年2月在纽交所上市。
现为华米科技(NYSE:ZEPP)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2020年9月至今任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1年2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止,黄汪先生作为华米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本公司90,802,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简历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1、黄汪,详见附件董事长简历。
2、陈小剑,男,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热物理专
业本科、运筹学专业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1996年,先后
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战略前沿研
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止,陈小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3、陆云芬,女,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3年毕业于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经管专业,大专学历。
1999年--2002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后勤集团 从事财务、生产管理工作。
2002年11月--2009年3月 合肥华开源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从事财务、采购、行政、生产
管理。
2009年4月—2013年12月 合肥华恒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总监。
2014年1月-2018年6月,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018年7月至今,华米科技(Zepp Health Corporation)副总裁。
2021年2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陆云芬女士持有华米科技1.4%的股份,华米科技通过安徽顺源芯科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本公司90,802,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
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相关职务外,陆云芬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
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孙鹏,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系,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取得硕士学位。
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微软亚洲工程院,任软件工程师。
201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 月,就职于小米科技,任软件工程师。
2022 年 2 月至今任亿通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
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孙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5、JINLING ZHANG,女,1971年11月出生,美国国籍,汉族。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
并在罗切斯特大学William E. Simon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和美国金融分析师协会成员。曾任百度集团副总裁、百度
资本CFO、兼任百度外卖CFO,现任百度风投管理合伙人、CFO。
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财务、投资、金融等业务,并支持小
米生态链公司境内外上市;任职期间还组建了小米战略投资部,主管小米互联网金融战略
布局、业务策划、牌照申请等工作。拥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世界五百强高科技公司和中
国优秀互联网公司的工作经历,曾任思科网络公司亚太、日本和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希捷
科技公司全球财务运营总监及专业事务所投资银行部经理,资深审计师。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百度集团副总裁;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百度资本管理合
伙人、CFO;2020年11月至今任百度风投管理合伙人、CFO。
2021年2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JINLING ZHANG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1、 JINLING ZHANG,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2、黄汪,详见附件董事长简历。
3、吴敏艳,女,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南京审
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并于200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18年9月至
2019年2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访问学者,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1998年至今分别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工作,目前任商学院财务
与金融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17年4月至今任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获“常熟理工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撰写论文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
二等奖、“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止,吴敏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名委员会
1、吴敏艳,详见前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2、黄汪,详见附件董事长简历。
3、JINLING ZHANG,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4、陆云芬,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5、曾斌,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中
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读于中
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和经济学专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就读于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和经济学专业,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任风险合规部法务;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任博士后研究员;
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任研究员;
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任高级经理;
2021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顾问。
2023年1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止,曾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6、陈小剑,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JINLING ZHANG,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2、黄汪,详见附件董事长简历。
3、陈小剑,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4、曾斌,详见前述提名委员会成员简历。
5、吴敏艳,详见前述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
三、总经理简历
孙鹏,详见前述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简历。
四、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桂珍,女,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
2005年1月至2011年6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1
年11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采购部负责人;2011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采购部负责人。2019年5月任江苏亿通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1年2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任江苏亿
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桂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584,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与公司 5%以上股东王振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属夫妻关系。除与王振洪先生存在
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陈小星,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工程
师。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江苏亿通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1年8月至2011年6月任江
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及监事会主席;2011年7月至2015年3
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
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止,陈小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59,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朱敏,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2004年1月
至2012年5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业务员;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江苏
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销售二科科长;2015年4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国内营销部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止,朱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4、沈慰青,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 2008年7月至2013年
10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运营中心生产副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止,沈慰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5、查青文,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10年毕业于安徽科技学院财务
教育专业,本科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上海蓝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费用及税务工作。
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合肥华恒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应付核算工作。
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华米科技任总账会计、财务经理、高级核算经理岗位。
2021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务负责人,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
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止,查青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周叙明,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09
年5月任常熟市第三手套厂(苏州思哲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曾
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11年7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21年3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止,周叙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殷丽,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2003
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职务;2011年6月至今任江苏
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江苏亿通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殷丽女士已于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止,殷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