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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8-09-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
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科化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晶亮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保荐代表人姓名:冒欣                           联系电话:021-3182979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
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是          不适用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误导性影响的
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
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赵东日先生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日科化学的
                                                                 是          不适用
股票自日科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
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长城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夏静
                                                    波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职责,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正常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冒欣
                                                    先生接替夏静波先生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庄晶亮




                                                   2018 年 9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冒 欣




                                                   2018 年 9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