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审议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良华 刘国军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