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2019年度董事薪酬考核办法(2019年2月)2019-02-1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考核办法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 2019 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长薪酬
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 年度奖金 薪酬总额
职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董事长/副董事长 48 12 60 120
注:(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薪酬合计不超过 120 万元,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分工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后发放。
(2)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按月发放,年度奖金年末一次性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按月发放。
3、其他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
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的薪酬制度确定。
4、考核工资和年度奖金考核标准
考核工资和年度奖金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考核。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