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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东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9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进行;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90 日内(即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99,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目前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节点,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达到时间过半,在此期间赵东日先
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赵东日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
规定,也将严格敦促其遵照规定执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东日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赵东日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