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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关于终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民控”)、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新动能资本”)、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新动能基金”)、东营市产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市产业投资”)、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民投”)、赵东日先生、徐鹏先生签署《关于东营
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
并解散东营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
恒基金”、“本基金”或“合伙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次解散合伙
企业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关联董事蒋荀先生、胡耀飞先生、赵东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出
席本次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民投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鲁民投点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赵东日先生、赵东升先生
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启恒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12月16
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新旧动能
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4,500万元与山
东民控、山东省新动能资本、山东省新动能基金、东营市产业投资、鲁民投、赵
东日先生、徐鹏先生共同发起成立启恒基金。启恒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启恒基金资金专项投资于山东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年产
33万吨高分子新材料等化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启恒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东营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BB9E9N

    4、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306号21号楼明月湖基金中心
2040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7、合伙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0日

    8、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             实缴出
  合伙                                     是否为              认缴比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资额(万           资额(万
  人                                       关联方              例(%)
                                                      元)               元)
                            普通合伙人、
  甲方       山东民控       执行事务合伙     是       250        0.5      0
                                  人
           山东省新动能资
  乙方                       普通合伙人      否       250        0.5      0
                 本

  丙方       日科化学        有限合伙人      --     14,500       29       0
                                                认缴出             实缴出
  合伙                                 是否为              认缴比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资额(万           资额(万
  人                                   关联方              例(%)
                                                  元)               元)
         山东省新动能基
  丁方                    有限合伙人     否     10,000       20       0
               金

  戊方   东营市产业投资   有限合伙人     否     10,000       20       0

  己方      鲁民投        有限合伙人     是      5,000       10       0

  庚方      赵东日        有限合伙人     是      5,000       10       0


  辛方       徐鹏         有限合伙人     是      5,000       10       0


  合计         --             --         --     50,000       100      0


    三、本次终止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融资策略进行调整,经协商各方
同意终止启恒基金《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目前启恒基金合伙人未实际出
资,本次终止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不会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次解散合伙企业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蒋荀先生、胡耀飞先生、赵东日先生需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终
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融资策略进
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山东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赵东日先生、徐鹏先生签署《东营
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
并解散启恒基金。公司本次终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启恒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
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