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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二〇二一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1-01-16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

                                  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Rike Chemical Co. ,Ltd.




           二〇二一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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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所有投
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
                                                   42,351.61             30,000.00
碱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2,351.61             30,000.00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2
次非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数量为准。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
配情况”。

    8、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
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
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填补措施,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1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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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公司声明........................................................................................................................ 1
重要提示........................................................................................................................ 2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9
       四、发行方案概要.............................................................................................. 1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3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3
       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13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1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9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1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
       变化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
       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2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22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2
第五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25

                                                                  4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25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28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33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33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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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一、普通术语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
人、上市公司、日科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
股东大会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
                          日科化学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含 35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指
                          名)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行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本预案               指
                          发行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日科橡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金湖投资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鲁民投基金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PVC                  指   学名为聚氯乙烯树脂,五大通用塑料之一,简称 PVC。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学名为氯化聚乙烯-丙烯酸烷基酯互穿网络
                          共聚物(Acrylic CPE Modifier),简称为 ACM,用作 PVC 的
ACM                  指
                          低温增韧剂和抗冲改性剂,能大幅度提高 PVC 制品的低温韧
                          性。
                          公司产品之一,学名为氯化聚乙烯(Chlorinated Polyvinyl
                          Chloride),简称为 CPVC,是聚氯乙烯(PVC)进一步氯化后
CPVC                 指
                          的产物,是 PVC 的重要改性品种。CPVC 的用途十分广泛,几
                          乎涉及各行各业,可应用于涂料、粘合剂、油漆、建筑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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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转型升级方向,具体指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公司在加工
                       助剂、抗冲改性剂和粉末橡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
复合料            指   从复合料配方、复合料加工工艺、新产品研发到客户服务的整
                       体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打造从原材料选择、配方设计、工艺设
                       计、新产品开发到及时响应客户的全方位的核心能力。
                       即氢氧化钠(NaOH),无机化合物,具有强碱性,腐蚀性极
烧碱              指   强,可作酸中和剂、配合掩蔽剂、沉淀剂、沉淀掩蔽剂、显色
                       剂、皂化剂、去皮剂、洗涤剂等,用途非常广泛。
                       离子膜烧碱就是采用离子交换膜法电解食盐水而制成烧碱(即
                       氢氧化钠)。其主要原理是因为使用的阳离子交换膜,该膜有
                       特殊的选择透过性,只允许阳离子通过而阻止阴离子和气体通
离子膜烧碱        指   过,即只允许 H+、Na+通过,而 Cl-、OH-和两极产物 H2
                       和 Cl2 无法通过,因而起到了防止阳极产物 Cl2 和阴极产物 H2
                       相混合而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还起到了避免 Cl2 和阴极另一
                       产物 NaOH 反应而生成 NaClO 影响烧碱纯度的作用。
                       即液态氯,用途较为广泛,为强氧化剂,用于纺织、造纸工业
                       的漂白,自来水的净化、消毒,镁及其它金属的炼制,制取农
液氯              指
                       药、洗涤剂、塑料、橡胶、医药等各种含氯化合物。化工生产
                       中,由聚乙烯与液氯合成为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

    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末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数据换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Rike Chemic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彭国锋
注册地址         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 3999 号 1 号楼
公司网址         http://www.rikechem.com/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代码         300214
股票简称         日科化学
董事会秘书       田志龙
联系电话         0536-6283716
注册资本         425,812,614.00 元
                 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1,3-丁二烯、易燃液体;苯乙烯、丙
                 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异丁烯酸甲
                 酯、异丁烯酸乙酯的批发(无仓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经营范围
                 塑料助剂、塑料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研发、生
                 产、销售及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市日期         2011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烧碱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化工原料,在轻工、纺织、化工、医药、冶金、稀
土金属、石油、电力及军工等众多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烧碱的生产工艺会产生大
量的剧毒氯气,氯气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危害,氯气是
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ACM 低温增韧剂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
一,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 ACM 低温增韧剂占公司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49.82%、61.77%、68.11%,ACM 低温增韧剂占公司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已
成为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8
    2018 年 10 月 2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
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 2018〕248 号),
文件中关于氯碱行业转型升级目标中提到:到 2022 年,液氯就地消化率由目前
的 59%提高到 85%以上,液氯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明显降低;文件中关于对化肥、
氯碱行业实施高端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中提到:拉长氯气产业链,减少液氯长距
离道路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鼓励氯气产品企业内消化。

    随着上述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将会对液氯道路运输产生较大影响,液氯能
否稳定供给可能成为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的较大挑战,液氯的稳定供给对公司未来
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本次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采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原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
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建成后可就近运输液氯,有效解决氯气作为危
化品的运输安全问题,降低运输成本,确保日科橡塑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实现
对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同时通过该项目,形成具有协同、互补性的业务组合、
开拓新的业务板块和利润增长点,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增强公司
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夯实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9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募集说
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
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10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
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
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11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
                                           42,351.61              30,000.00
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2,351.61              3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2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3.58%
的股权。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4,5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金湖投资与其一致行
动人鲁民投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21.32%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预计仍无实际
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发行已于2021年1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
事宜。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3、深交所审核并作出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
见。

       4、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13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离子
   1                                            42,351.61           30,000.00
         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2,351.61           3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
将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投入,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一)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对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
程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原有生产
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达产后,该项
目 20 万吨/年烧碱生产规模不变,不新增产能。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日科橡塑,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总投资金额为 42,351.6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0,000.00 万元。




                                       14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氯碱工业是传统的资金、技术与能源密集型的基础化工原料行业,主要产品
是烧碱、氯气和氢气。

    烧碱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化工原料,在氧化铝制备、化工、造纸和印染领域
都有广泛的应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烧碱(折100%)产量从2010年的
2,228.39万吨上升至2019年的3,457.89万吨,产量持续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5%。2017至2019年我国烧碱(折100%)产销率分别为99.40%、100.90%、100.00%,
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8年产销率超过100%,供应存在一定缺口。烧碱下游需
求最大的氧化铝、造纸和印染行业,其稳步发展为烧碱行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此外,募投项目所在的滨州市,周边为氧化铝、盐化工以及纺织印染行业较为集
中的区域,对烧碱产品具有较大的需求量,募投项目的烧碱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
前景。

    液氯为强氧化剂,在纸、纺织、农药、有机合成、金属冶炼、化工原料等行
业应用广泛,在化工生产中,由聚乙烯与液氯合成为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近
年来,中国液氯产量呈增长走势。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液氯
产量2,995.23万吨,比上年增加51.12万吨,同比增长1.74%;2019年中国液氯产
量3,069.61万吨,比上年增加74.38万吨,同比增长2.48%。近年来,我国液氯消
费量的消费量相对比较稳定,聚氯乙烯(PVC)是氯碱行业最大的耗氯产品。该
项目生产的氯气为日科橡塑生产ACM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项目建成后,
年产液氯17万吨左右。目前日科橡塑年消耗液氯可达14吨左右,其在建项目“年
产20万吨ACM装置和20万吨橡胶胶片项目”达产后,液氯消耗每年可增加15吨
以上。该募投项目生产的液氯可完全供给日科橡塑ACM产品的生产使用。

    氢气是最重要的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之一,在炼油、合成氨、合成甲醇和还
原金属矿石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氢气年产量已达千
万吨,位居世界第一大产氢国。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
制氢行业市场规模约为1,052亿元,较2017年上涨了5.84%。据中国氢能联盟数据
统计,2012至2018年,我国氢气产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18年中国氢气产


                                  15
量约为2,100万吨。随着我国氢能产业加速发展,氢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氢气
产量将持续增长。公司生产的氢气产品,主要供给园区内化工企业使用,为园区
相关企业提供稳定的氢气来源。

       2、实现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氯气作为烧碱生产过程的联产品之一,也是日科橡塑生产ACM产品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之一。该募投项目达产后,将能够为日科橡塑就近提供稳定的液氯来
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液氯、氯气”为剧毒危险化学品,
液氯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可能会产生严重的人身及环境危害。根据《山东
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
字〔2018〕248号)中关于氯碱行业转型升级目标的相关内容:“到2022年,液
氯就地消化率由目前的59%提高到85%以上,液氯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明显降低。”
山东省上述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将会对液氯道路运输产生较大影响,液氯能否
稳定供给可能成为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的较大挑战,因此,液氯的稳定供给对公司
未来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项目建成后可就近为日科橡塑供给液氯,有效解决液氯
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问题,确保日科橡塑持续稳定、安全生产。

       此外,近年来液氯价格波动较为剧烈,该募投项目液氯产品的持续稳定供给,
能够平抑公司液氯采购的价格波动,稳定生产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邻近日科
橡塑 ACM 生产厂区,液氯供给便捷,运输成本较低,从而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综上,该募投项目实现了公司向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通过该项目形成具
有协同、互补性的业务组合,开拓新的业务板块和利润增长点,满足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

       3、升级落后产能,实现氯碱生产安全、节能、环保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鲁政字〔2018〕248号)中关于氯碱行业转型升级目标的相关内容:
“到2022年,电解单元吨碱能耗强度由36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325千克标准煤,对
能耗达不到标准的电解槽予以淘汰,行业能耗总量减少10%以上;烧碱电解装备
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膜极距改造率达到100%,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国内领

                                     16
先地位。”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此前建有20万吨/年烧碱产能,生产工艺较为
落后,环保及安全程度有待提升,较难适应目前国家对于氯碱生产安全、节能、
环保的要求,该项目存在技术升级改造的内在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盘活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烧碱产能指标,拟对现有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
后产能。该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总图布置、功能区划分更加合理,工艺装备达
到当前国内氯碱行业先进水平,功能安全及自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氯气的生产、
输送及储存环节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环境污染预防及监测系统,平衡氯气、氢
气等下游产品并促进产业园区内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

    本项目将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方案,建设20万吨/年离子膜法烧碱装置,采
用目前国际上先进的大型复极式自然循环高电流密度零极距电解槽。根据《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该20万吨/
年离子膜烧碱装置中离子膜电解槽,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之“十一、石化化
工”之“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的内容。因此,该项目
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此外,本次烧碱技术改造装置全部采用离子膜电解槽技术,电解单元单位产
品能耗约为305千克标准煤,小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248号)中综合能耗标准值
325千克标准煤的规定,符合山东省对于氯碱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2、项目周边下游客户需求旺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要

    该募投项目生产地点位于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邻近公司子公司日科橡塑
“年产10万吨塑料改性剂ACM及1万吨氯化聚氯乙烯CPVC项目”。该募投项目
达产后,产成品液氯可持续稳定的就近供给日科橡塑的ACM生产,消除了山东
省未来液氯道路运输限制对公司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摆脱了液氯供给方面的限
制,同时达到节约运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目的。

                                  17
    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周边地区为氧化铝、盐化工以及纺织印染行业较为集
中的区域,对募投项目产成品烧碱具有较大的需求量。同时,沾化经济开发区是
以热电与盐化工为基础产业链的化工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对于募投项目产成品
氢气亦具有较大的需求量。该募投项目达产后,产成品氢气可向园区需求企业供
给,为园区客户提供了稳定的氢气来源。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可依托开发区内现
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优越的工程条件和便利的交通,节约运费、降低企业生
产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2,351.61万元,本次公司拟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
对原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
置和安装等。

    (五)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系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项目实施规划

    本项目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后16个月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负
荷为50%,第二年生产负荷为70%,第三年达产。

    (七)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以及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滨州海洋化工有
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滨审批四
[2020]380500072)。

    (八)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项目年销售收入 55,697.41 万元,年净利润为 7,464.10
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2.14%。




                                   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达成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生产设
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得以提升。公司生产 ACM 所需的重要原材料液氯得
以持续稳定,公司实现向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
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
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
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达
产,公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


    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1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有利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的行业地
位、业务规模都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
生变化。本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
构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鲁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3.58%
的股权。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4,5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金湖投资与其一致行
动人鲁民投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21.32%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预计仍无实际
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
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在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
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PVC塑料改性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
为PVC加工行业、橡胶行业客户提供从复合料配方、复合料加工工艺、新产品研发

到客户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
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
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资产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
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显著增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
资本结构,为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
营状况。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有
所增加,并有效缓解公司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所致的现金流压力。总体
来看,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

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


                                  21
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3.48%(合并报表数,未经审计),
本次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负债比例
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增加,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乙烯等基础化工原料,若主要原材料
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不利于公司的生产预算及成本控制,将会对毛利率以及
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应收账款数额的不断增加、客户结构及账龄结构的改变,如账龄较
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
或坏账风险。

    (三)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
关。虽然本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在项目生产经营过
程中可能会由于市场供求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等因素导致项目可行性
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因此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
降、盈利预测与未来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等风险因素。

    (四)竞争加剧带来的产品毛利率趋降风险

    随着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
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成本优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不能保持持续


                                   22
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属化学原料,其中部分品种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
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
此,危险化学品原料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对安全有极高要求。一旦发生安全
方面的事故,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发行的风险

    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短时间内可能造成公司净利润的规模
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募集资金到位后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
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

    2、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状
况、政治经济和金融政策、投资心理、国际投资者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存在着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购买股票时价格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
后,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
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3、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
的注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4、发行人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的产品氢氧
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氢气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故后续在生产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行

                                  23
人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为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发
行人计划于“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试生产
前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需在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由于本项目尚未开始建
设,故公司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司将及时予
以办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
品,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由于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故公司暂未取
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待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办理。

    虽然发行人现已就“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
项目”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申请及办理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划,相关证件审核办理周期明确,所需申
请资料均为生产经营中的普适材料,申请材料的准备不存在不确定性,但如后续
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实际审核要求发生变动,则存在无法如期取得相关许可
证的可能,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5、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并已有较好的
生产经营及销售基础用以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
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
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这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组织及实施进度构
成不利影响。




                                   24
          第五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分红条款进行了修改,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行最新《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
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
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5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50%。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6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除上述
原因外,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七)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八)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
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
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27
营能力。

     (十一)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
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并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十二)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
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25,812,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向全体
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63,871,892.10 元(含税)。

     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以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的
424,501,514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 425,812,614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
股票数量 1,311,1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1,225,075.70 元(含税)。

     201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以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的
419,902,614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 425,812,614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
股票数量 5,91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5,194,156.84 元(含税)。

     2017-2019 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91.14        10,276.78           9,508.55
现金分红(含税)                            2,519.42         2,122.51           6,387.19

                                          28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
                                        14.16%      20.65%         67.17%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                                             11,029.11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2,525.4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
                                                                   88.05%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为 11,029.11 万元,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2,525.49 万元,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 88.05%。

     (二)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历来注重股东回报和自身发展的平衡。报告期内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作为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以及用于扩大主营业务
规模,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在合理回报股东的情况下,公司上述未分配利润
的使用,增加了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公司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的股东分红规划

     1、利润的分配原则


                                   29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50%。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3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除上述
原因外,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7、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8、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9、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并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10、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

                                  31
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
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
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
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

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
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
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
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
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
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具体计算分析过程如
下: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3
    (2)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 万
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4,500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案,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 限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上市公司 总股本 42,581.26 万股的
30%。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
最终确定;
    (4)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 18,077.25 万元和 17,798.69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经营风险的前提下,按
照已实现净利润,假设 2020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 18,077.25*1.30=23,500.42 万元和 17,798.69*1.30=23,138.30 万元(根
据 2017-2019 年全年净利润与前三季度净利润的比例估计全年净利润为前三季
度净利润的 1.3 倍)。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 2020 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2020 年基础上分别持平、增长或减少 10%和增长或
减少 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
在影响的行为;




                                     34
    (8)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
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
影响的因素;
    (9)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2、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42,581.26      42,581.26     47,081.26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23,500.42     23,500.42     23,50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3,138.30     23,138.30     23,138.30
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56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55          0.55          0.51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11.35%        1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51%        11.18%        10.08%
产收益率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23,500.42     25,850.46     25,85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3,138.30     25,452.13     25,452.13
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62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55          0.61          0.56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12.42%        1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51%        12.23%        11.03%
产收益率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23,500.42     28,200.50     28,20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3,138.30     27,765.96     27,765.96
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67          0.62

                                       35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55             0.66           0.61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13.47%          1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51%          13.26%          11.98%
产收益率
假设 4: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23,500.42       21,150.38      21,15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3,138.30       20,824.47      20,824.47
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50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55             0.50           0.46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10.28%           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51%          10.12%           9.12%
产收益率
假设 5: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23,500.42       18,800.34      18,80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3,138.30       18,510.64      18,510.64
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45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55             0.44           0.41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9.19%          8.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51%            9.05%          8.15%
产收益率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
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
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1、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


                                      36
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实
现上游产业链的延伸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
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经
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2、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
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
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规定,
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
实 际 情 况制 定 了 《山 东 日科 化 学股 份 有限 公 司 未来 三 年股 东 分红 回 报规 划


                                          37
(2020-2022)》,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
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
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
股股东泰安鲁民投金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8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
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39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盖章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