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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02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报
告>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控制管理、规范运作情况。公司在
2020 年 9 月发现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资金安全控制重要缺陷,发现
资金安全控制缺陷后,公司立即启动了相关整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
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
好,能够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
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实现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日
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山东慧滨棉纺漂染有限公司、刘伟持有的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交易价款为 7,70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山
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属于公司正常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产生

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关联方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600 万元。2020 年度向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交易总金

额为人民币 12,028.56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山东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
标的方式对该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建筑安装、结构车间和公辅设施建设等工程进
行了招标,上述工程中标单位为山东万达建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本次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清单计价标准下浮 16%计

价,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
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
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
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行了相关

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情况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在 2020 年 9 月发现报
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资金安全控制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除上述情形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
有效,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现资金安全
控制缺陷后,公司立即启动了相关整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缺陷已制
定整改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
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及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

效果。

       (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
要求,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
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将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完毕。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