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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科化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9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7 日
上午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蒋荀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过半数董事推举董
事胡耀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合计持有股份 189,682,3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8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合计持有
股份 189,298,6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0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
合计持有股份 383,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1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4人,合计
持有股份5,354,4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73%。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山东德
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89,332,819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8157%;反对 2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弃权
122,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04,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4724%;反对 2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2432%;弃权 122,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284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89,335,719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8173%;反对 2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弃权
122,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07,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5266%;反对2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890%;弃权122,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2.28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芳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