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说明2022-02-15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说明
永证函字(2022)第71001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悉贵部向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或“公司”)
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05 号《关于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根据贵部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其中需要
本所发表意见的 1 个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向贵部说明如下:
问题:请核实说明永拓所是否已开展预审工作,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况,你
公司与永拓所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存在导致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或事项。请提供永拓所就上述问题的书面意见 。
回复: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聘任本所为 2020 年报的审
计机构,本所为日科化学完成 2020 年度年审工作后,日科化学考虑到本所聘期已满且
为其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日科化学计划通过轮换审计机
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因此,日科化学决定对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考察后再按照规定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日科化学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日科化学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日科化学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日科化学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期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
就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日科化学未与本所签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
2
书,本所亦未对日科化学 2021 年度审计开展预审工作,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况。本
所在为日科化学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
意见,本所历次为日科化学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所与
日科化学不存在就 2021 年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不存在其
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荆秀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荣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