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
出。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蒋荀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岳继霞女士列席会
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
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
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蒋荀先生、徐鹏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山东日科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日科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蒋荀先生、徐鹏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在出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
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13)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蒋荀先生、徐鹏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