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7-15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7月15日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7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9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名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6元/股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5月20日,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发布了公司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2022年5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6月21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数量:190万股
(四)授予人数:4人
(五)授予价格:3.46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总 授予时公司股
号 票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蒋荀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60 32% 0.13%
2 徐鹏 非独立董事 50 26% 0.11%
其他人员(2 人) 80 42% 0.17%
合计(4 人) 190 100% 0.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分为上市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相比业绩基
数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
解除限售期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上市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汇能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达”)
的业绩考核为对每个考核年度的净利润进行考核。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仅适
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子公司汇能达任职的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期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36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子公司汇能达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任职于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需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方可解
除限售,不参与子公司业绩考核,具体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否实现 上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是 100%
否 0%
若上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则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
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2)任职于控股子公司汇能达的激励对象,需视完成上市公司层面业绩、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
子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是否实现 否实现
(指标权重 40%) (指标权重 60%)
是 100%
是
否 40%
是 60%
否
否 0
根据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在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
度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按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100% 100% 90% 60% 0
比例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额度×上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在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额度×子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
一年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
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
1名拟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5人调整
为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00万股调整为190万股。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54元/股调整为
3.46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期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10,000股,约占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为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950,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2022
年6月21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90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6元/股。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
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
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
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
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
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418号】,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日科化学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
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6,574,000.00 元,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缴纳。由于股票来源于
日科化学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总额,增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1,900,000.00 元,
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1,900,000.0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7月15日。
七、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
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数(股) 比例 变动数(股) 股数(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61,338,778 13.03% +1,900,000 63,238,778 13.43%
2、无限售条件股份 409,473,836 86.97% -1,900,000 407,573,836 86.57%
3、股份总数 470,812,614 100.00% 0 470,812,61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情
况不作调整。
十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