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3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注销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户剩余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独立董事:朱明江 冯圣玉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