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以及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
议》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
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
均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二、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投资行为,符
合公司战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均参照
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明江 冯圣玉
二○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