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1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
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
司《2016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王薇女士、王海燕女士(现
已离职)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53,410,302.84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58% ; 营 业 利 润 77,150,883.20 元 , 同 比 增 长 309.38% ; 利 润 总 额
80,748,197.25 元,同比增长 185.59%;实现净利润 71,240,737.99 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6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70,723.84 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169.6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6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
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 为
283,854,076.16 元,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3,770,475.91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6,377,047.59 元,且因 2016 年度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0,447,504.48 元,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52,891,973.96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公司 2016 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41,707,736.79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88,739,767.69
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11,184,237.17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及《2016 年度
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