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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2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
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53,410,302.84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58% ; 营 业 利 润 77,150,883.20 元 , 同 比 增 长 309.38% ; 利 润 总 额
80,748,197.25 元,同比增长 185.59%;实现净利润 71,240,737.99 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6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70,723.84 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169.6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无异议。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6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 议 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 为
283,854,076.16 元,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3,770,475.91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6,377,047.59 元,且因 2016 年度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0,447,504.48 元,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52,891,973.96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公司 2016 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41,707,736.79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88,739,767.69
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11,184,237.17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