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28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 64,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比例 8.44%)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 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11%;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胡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胡醇 64,000,000 8.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1、减持股东名称:胡醇。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时,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胡醇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6,0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的 2.11%。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连
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拟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7、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胡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相关风险提示
1、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醇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前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作为当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职务的股东,胡醇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还承诺: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公司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
诺一直严格履行,且其离职后的半年期限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届满。
胡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胡醇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
况。
4、胡醇先生本次减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胡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4,800 万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3%。
2017 年 2 月 16 日,持有公司 28.35%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德
霖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500 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8%)(具体请参见公
司公告:2017-004);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胡德霖先生的减持计划
最大限度实施后,仍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199,970,9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37%。
在上述两个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胡德霖和胡醇父子仍将持有公司股份
不低于 247,970,9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0%,胡德霖和胡醇父子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6、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胡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