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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4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及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对胡醇先生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胡醇先生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现将告知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胡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自该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 2017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 万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11%。
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
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胡醇先生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自 2017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期间,
胡醇先生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胡醇先生将严格按照各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2、胡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胡醇先生仍将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4,800
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3%。

    2017 年 8 月 11 日,持有公司 28.35%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德
霖先生调整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8%)(具
体请参见公司公告:2017-047);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也尚未实施。若在上述
两个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胡德霖和胡醇父子仍将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247,970,9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0%,胡德霖和胡醇父子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胡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