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6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
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为人民
币 2 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2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
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置换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5、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分期、
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
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
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一次性/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
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8、主承销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发
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发行相
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有关的合同、
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
定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周四)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上述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