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及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7-12-08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7-07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及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 年 12 月 7 日,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胡德霖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 1,476.5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万股的
1.95%;胡德霖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达到 1%的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大宗交易 2017.12.7 9.12 1,476.5267 1.95
胡德霖
合 计 1,476.5267 1.9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497.09 28.35 20,020.5633 26.40
其中:无限售
胡德霖 5,374.2725 7.09 3,897.7458 5.14
条件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
16,122.8175 21.26 16,122.8175 21.26
通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400 8.44 6,400 8.44
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
动人胡 6,400 8.44 6,400 8.44
条件流通股份
醇
有限售条件流
0 0 0 0
通股份
合计 27,897.09 36.79 26,420.5633 34.84
3、本次减持股份其他相关说明
1)胡德霖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自 2016 年 8 月 31 日胡德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醇先生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后,胡德霖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及 6 日减持 8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5%;其本次减持 1,476.5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自上
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 3%。
本次减持前胡德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7,897.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9%;本次减持后,胡德霖先生及胡醇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 26,420.56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4%,胡德霖和胡醇父子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胡
德霖先生亦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胡德霖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本次减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情况说明
胡德霖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胡德霖先生计划在减持调整计划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自该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 1.98%)。
2017 年 12 月 7 日,胡德霖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1,476.526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在减持计划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同前一、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
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胡德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7,897.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胡德霖先生及
胡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6,420.56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4%,胡德霖和
胡醇父子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胡德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细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胡德霖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