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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3-3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方

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以及实施有效性进行

了全面评估。现就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止2016

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75,832.2487万元;实收资本为75,832.2487万元。公司

专业从事各类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配电

装置、日用电器元件、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电容器、避雷器、绝缘子、风电设

备、太阳能光伏、电源设备、电机、电缆、核电设备、船用电器、机床电器、矿用电

器、高原电器、防爆电器、汽车电子电气、机车车辆电器、航空电器、电力金具、电

器节能产品、照明电器、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电磁兼容、环境、可靠性、低

碳、抗震、防爆、化学物质、职业卫生等领域的检测和校准、标准情报服务,是国内

唯一一家可同时从事高低压电器检测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院内设有国家电器产品

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电网中高压成套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业电器产品

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机械工业高低压电器及机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机械工业汽车电子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械工业第二十六计量测试中心

站等国家和行业质检机构,是国家能源开关设备评定中心和国家能源变压器评定中心

成员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指定检测机

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的首批国推污染控制认

证实验室,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CB实验室,
是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IECEx)ExTL国际防爆实验室,是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CQC)、中国船级社(CCS)、美国UL、英国INTERTEK、TüV莱茵、TüV南

德意志集团、瑞士SGS、BV必维国际检验集团、PTQI印度尼西亚质量检测公司、德国

VDE检测认证研究所等机构的签约实验室,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一次设备认可检

测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工产品试验机构,顺利通过国防实验室认可现场

评审。2017年,公司新筹建又一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汽车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该中心已正式取得了国家认监委对其的授权。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标

1、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

监督机制,确保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业务运营规范有序。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欺诈和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主要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约束公

司内部的所有人员,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2、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

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保证公司组织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

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5、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覆盖经

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总体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

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已建立了符合财务准则、制度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会计信

息的客观、准确。公司认为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了内控制度,在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

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

的。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全面梳理了内控规范实施

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公司在职责划分与内

部牵制、凭证与记录控制等方面,建立了相关控制程序。

1、 职责划分与内部牵制

       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各岗位职责及部门职能,均充分贯彻

岗位责任和内部牵制原则,合理划分责任,严格实行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形成相互制

衡机制,防止内控失效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2、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明确规定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的审核权限及审核程序:所有自制

原始凭证必须顺序编号,期末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作废的单证必须妥善保管;各经
营环节的原始记录及时,并进行相互验证。合理保证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及

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真实、可靠。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参照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以下

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A.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B.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C.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在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过程中,公司参照上述指标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分

析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财务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信息沟通、内部监督

等。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

对公司上述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五要素具体是:
1、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等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并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不

断健全和优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按照业务拓展和

管理的需要,增设了认证管理委员会、技术专家委员会等管理委员会;对原部分部门

进行了重新调整、合并,新设置或明确了新能源部、通用装备部、产品认证部、招投

标部、能力验证部、法务部、工程部、动力装备部、安全保障部等相关业务及保障部

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

(2)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重

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在规范公司行为准则和行动

指南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原《公司章程》中的第

七十八条款、第八十条款;及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第四条款、第三十七

条款、第四十五条款。 2016 年 8 月,公司成功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结合公

司发展需要增加了相关经营范围,经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第二条款、第六条款、第十三条款、第十九条

款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基于公司经营范围修改,2017 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

经营范围的第十三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为了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 年 3 月,公司又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累计投票制的

第八十二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尚待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规范自己的行为,合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

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

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 股东大会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邀请见证律师进行
现场见证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
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
的权力。公司对中小股东的投票实行单独计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


    ○ 董事会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 2015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立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5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以外,独立董事人数占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这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

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

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2016 年 10 月、2017 年 2 月,公司分别有

一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已完成增补董事、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经公司
 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 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4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9 名成员中,独立董事有 3

名,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合理。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学习、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报告期内,有关利润分配、募集资金运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聘用会计师事务

所、增补董事、选举独立董事、会计政策变更、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等,均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各独立董事在经济形势研究、公

司治理、法律、投资、风险控制、战略发展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独立董事发挥

自身特长,给予公司发展提供了很多积极的建议。

    鉴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独立董事王海燕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之前,王海燕女士仍依照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顺利选举王利剑女士为公司

独立董事。

    ○5 监事会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成立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报告期内,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

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3)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将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重视职工素质的培养,树立良好

 的公司内部形象。公司始终积极创造适合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始终坚持

 “守信、守约、守法”的企业宗旨,秉承“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理念,“电

 器检测,服务全球”的目光,为所有员工提供发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平台和机会,培
养一支勇于攀登的坚强团队。

    公司一贯采用以岗定薪、奖金与公司效益、员工工作实绩挂钩方式,提高员工的

竞争意识。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称职人员进

行淘汰,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采用“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

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形成良性的人才竞争机制。

    公司建立了包括员工休假、福利、奖惩、考核等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继续

实施人才储备和培养战略,2017 年以来,公司共引进吸纳博士硕士研究生 10 余名、

行业技术专家 3 名;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了现有人才的培养上,一方面,选拔优秀

的技术人才参与到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中,在实际的项目合作中提升技术人员的理

论水平和动手能力。另一方面,提供更多培训和学习的机会给中青年技术骨干,全年

共外送技术人员 200 余人(次)参加各种技术研讨会、培训、专业技术教育,主要有

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和研修、计量校准人员的培训、工厂检查员的培训、实验室认可

和资质认定内审员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CQC 等认证机构安排的培训等,均

取得不错的成效;同时,继续强化内部培训,不断完善现有的培训体系,聘请在检测

行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国内外专家、技术人才作为培训讲师,对试验人员进行国家

认监委、CQC 的认证规则、认证技术及标准的应用、换版等方面的培训,累计培训人

员达 6400 余人(次)。

    公司努力不断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水平,使之成为支撑企业发展的基石。

(4)内部审计

    为了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在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财会与非财会信息的准确,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增设了内审部,独立

于财务部门并配置了专职人员。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

涉。内审部在年度内正常开展了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

证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 2015 年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而审计委员

会继续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
2、风险评估

    公司的质量方针是“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一、科学管理、检测公正、数

据正确”,杜绝检测数据的错误和检测过程的不规范现象,力争使所服务的客户全部

满意。 公司按照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和健全了

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各种管理制度,达到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评审和监督复审标准,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符合国际实

验室的通行要求。2017年,公司实验室的质量体系运行正常,符合CNAS-CL01:2006认

可准则及在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2017年,公司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管理体系认证的

监督评审。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收到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颁发的IECEx国际防爆实验

室的证书;通过了美国UL实验室复评审;通过了中国船级社实验室复评审及扩项评

审;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通过CNAS评

审组的实验室现场复评审和多次扩项评审;公司筹建的新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汽

车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取得了国家认监委对其的授权。报告期内,公

司进行了多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内审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采取了相

应的纠正措施,经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效果良好。

3、控制活动

(1)主要业务活动控制

    公司为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不断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以
提供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为基点,围绕检测服务的高质高效完成,制订并不断完善检
测业务工作程序文件和岗位职责制度。包括《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控制程序》、《人
员培训考核程序》、《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环境管理程序》、《参考标准、仪器设备计
量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程序》、《监督检测和校准抽样管理程序》、《检测和校准工作质
量保证程序》、《检测/校准原始记录的填写、数据处理与校核程序》、《检测/校准报告/
证书编写、编制、审核、批准、修改程序》、《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程序》、《检测/校准
工作程序》、检测/校准失误的防范和控制程序》、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控制程序》
和《检验报告编制、校核员岗位职责》、《工厂质量监督检验员岗位职责》、《配电人员
岗位职责》、《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技术监督室主任岗位
职责》、《关于中高压产品委托型式试验样品管理办法》、《关于电器检测全过程可追溯
性要求》、《试验全过程录像管理规定》等,这些程序文件、岗位职责制度和管理办法
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为公司提供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提供了有力保证。为加强对检验
服务过程规范的控制,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公司还制定了《关于委托检
验报告使用不同系统标准的规定》、《关于高压电压互感器和高电压分压器校准周期的
暂行规定》、《关于计量标准重复性和稳定性核查及试验的有关规定》、《产品风险管理
制度》、《关于国外送检样品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

    2017 年,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今年还编制了《2017 年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2017 年度能力验证/比对试验计划表》、2017 年质量监督计划》、
《2017 年度质量管理体系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报告期内,新编制了涉及高低压电器、
电磁兼容、照明、化学、风电、环境、光伏、防爆、蓄电池等领域 90 多项作业指导
书,进一步规范了试验操作。


    为了保证检测质量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公司建立了不合格项目网上处置系统,

质量、检测及管理复议制度,监督抽样试验结果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制度,由质量负责人分管质量监督工作,总师办技术监督室组织实施,对各检测室、

计量室、各项目工程师室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及对检测过程中所依据的标准、规

程、规范、方法和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操作、记录的填写等方面,全面实施监督。2017

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合同评审管理、风险管理、样品管理等;继续加强电力公司抽

样检测及其它重大试验过程的监督。

    2017 年,公司继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

试验进度管理;积极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术能力;改进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内

部监督机制。公司建立了项目工程师校核、技术审核工程师审核、技术监督人员监督

的试验质量监管体系,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试验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质量监督抽查,

对发现问题除立即要求整改外,还责成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纠正措施。同时为了保护客

户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公司继续完善了保守客户秘密程序,通过保密管理制度,严

格控制实验现场人员的进出,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服务质量的提升,持续加强质量管理,通过技术

创新、质量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成熟度,增强核心竞争

优势,促进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持续发展,公司在 2017 年加大了卓越绩效管

理模式的推进工作,持续贯彻 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运用质量管理
方法进行体系管理,战略策划、绩效分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有效推动了公司的

创新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2017 年,公司顺利通过了苏州市质量奖复评审,并

接受了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组专家对公司的核心竞争优

势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

(2)其他重要流程控制

    ○1 财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部的组织机构、责权和各岗位职责;

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先后出台了有关费用审批权限等配套实施方法,分

别对资金管理、往来结算管理、核算管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成本费用、营业收

入等会计基础工作都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从公司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和强化

了符合自身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通过财

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公司基本实现了财务和会计制度建设、执行、监督、反馈等

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2017 年,在《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分、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各控股子公司遵守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并进一步统一财务人员的管理。

    ○ 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针对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大、设备多的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对公司的固定资产

进行管理,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和清册、定期进行盘点,并在各岗位职责制度中明确了

各岗位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的责任。

    ○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订的《职员手册》,对招聘管理、试用期及转正管理、薪资福利、奖惩制

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贯彻了公司“规范用工,尊重人才”的用人理念;公司通过《人

力资源控制程序》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操作流程,建立了标准化可复制的人力资源

管理模式;公司实行岗位考核制度,鼓励良性竞争,力求创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绩

效文化。

    ○ 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计算机管理程序》、《计算机软硬件使用及维护的管理规程》、《信息
交流控制》、《计算机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使用管理控制程序》、《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

权程序》等,对信息中心与使用部门权责的划分、网络维护等作了相应规定,包括计

算机的安全管理;计算机设备的采购、使用、保管规定;电子文档及数据备份管理规

定;服务器、重要网络设备操作人员工作规范等。2017 年,公司开展了实验室信息化

专项建设工作,继续对业务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有效地

规范了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使用,保障了公司信息、数据的安全,提高了检测流程工

作效率。通过安装使用局域网安全管理软件,规范和加强公司局域网计算机的移动存

储介质管理和使用,增强计算机的管理与行为审计;增加垃圾邮件网关设备,对公司

邮件服务器垃圾邮件的处理及过滤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和实施试验进度管理系统,为

更有效合理管控各试验室提供更有效保障;继续通过拟定的《财务部门计算机管理规

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安全公司及子公司信息系统管理。

     ○5 技术研发管理

    2017 年,公司继续加大了对专利及研发技术的保护力度,继续完善专利工作制度、

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积极申报技

术专利。2017 年,电科院母公司新增“一种三方向的拉力试验机”、“一种便携式氯离

子监/检测传感器”等 13 项已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并新增 “一种使用

同轴电缆方式的 500KA 动热稳定试验回路装置”、“新型在线式配气系统”、“一种新

型大功率高压脉冲变压器”、“一种新型的电磁兼容测试系统”等 32 项已受理的发明

和实用新型专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

    2017 年 1 月,公司“大容量冲击发电机系统并机技术”、“22 吨位全工况下高频振

动试验系统”、“隔爆性能试验系统”等技术通过了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

新技术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公司综合试验能力或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国

际先进水平或国际领先水平。

4、信息与沟通

     公司根据 2011 年 11 月 25 日施行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各部门
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并通过《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知情
人和潜在知情人之间信息沟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开、公平、
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5、内部监督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内审部、监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权。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依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

动进行审计、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

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1、基本制度的健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建立和健全了基本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管理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适
应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和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提高公司规范和科学治理水平,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在《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还实行了《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并未实施风险投资,
但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未来经营风险,特拟定并实施《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并实施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内容;关联

交易的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同时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方面也作

了严格规定。公司往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董事会相关审批事项并获监事会批

准和保荐机构核查同意,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

担保的审批权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上市以来,公司没有进行过任何对外担保。

4、 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制定的《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明确了审批权

 限。且公司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对总经理行使的重大投资和决策职权享有监

 督、质询的权利。《重大投资与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对于公司进行的项目类重

 大投资行为,公司董事会授权专门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

 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并且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对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进行充分的控制。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建设直流试验系统

 技术改造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此事项也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完整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理、监督程

序,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严

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并启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严格遵守了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

对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

了监督并发表意见。截至2015年末,公司IPO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

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经2016年8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142.30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16年8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也进行专户

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经2016年9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120.15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内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17年,公司加紧实施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

造项目,该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公司原有的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的基础上组建的高压

直流试验系统,因公司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陆续于2017年9月才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

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7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9年3月31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等事件

 发生,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的

 信息收集以及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

 将不断修订、更新和完善,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

 行。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一)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经营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风险防控的意识。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确保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继续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可实施性,积极建立贴合实际需求的内部控制制

度;保持内部控制制度的先进性,时刻学习、导入更先进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应对

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需求。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