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03-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 2015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电科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
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投
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
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虽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人员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拟采取措施
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
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
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向情况开展内部审
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
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此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未曾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控
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实际 到期
是否
受托人 产品 理财 起始 终止 报酬确定 收回 预计 实际
关联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方式 本金 收益 收回
交易
金额 收益
建行成 2017 年 2017 年
银行理 保本浮动
都龙潭 否 1,000 5 月 24 8 月 24 1,000 10.97 10.97
财产品 收益型
支行 日 日
建行成 银行理 2017 年 2017 年
保本浮动
都龙潭 否 财产品 1,000 9 月 25 12 月 26 1,000 8.44 8.44
收益型
支行 日 日
建行成 银行理 2018 的
保本浮动
都龙潭 否 财产品 1,600 1 月 31 - - - -
收益型
支行 日
合计 2,000 19.41 19.41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 1,600 万元。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科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施进 冯洪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