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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3-31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8-02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院”)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含子公司)决定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
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3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
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虽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人员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拟采取措施
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
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
   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向情况开展内部审
   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购买
   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此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未曾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控股
   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到期
             是否                                                   实际收
 受托人              产品    理财                          报酬确            预计   实际
             关联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回本金
   名称              类型    金额                          定方式            收益   收回
             交易                                                     金额
                                                                                    收益
                                                        保本浮
建行成都            银行理         2017 年 5   2017 年 8
              否              1000                      动收益        1000 10.97 10.97
龙潭支行            财产品          月 24 日    月 24 日
                                                        型
                                                        保本浮
建行成都            银行理         2017 年 9 2017 年 12
              否              1000                      动收益        1000   8.44   8.44
龙潭支行            财产品          月 25 日  月 26 日
                                                        型
                                                        保本浮
建行成都            银行理         2018 的 1
              否              1600                      动收益
龙潭支行            财产品          月 31 日
                                                        型

合计                                                                  2000 19.41 19.41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1,60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审批程序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
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科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