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8-04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
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融资和债
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
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
认为公司目前在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
面均已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
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
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也可为多种期限的
混和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
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和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
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维护本公司最大利益的原则,
全权办理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
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
债券发行数量、期限、利率,发行、担保、评级、配售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募
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授权董事会至少采取如下安排: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8、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
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
议案》。
决定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办理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修改、执行、完成与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
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
定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