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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
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
司《2018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王利剑女士、马勇先生;
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薇女士(其未续任第四届董事会)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08,668,453.57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27% ; 营 业 利 润 144,119,483.94 元 , 同 比 减 少 1.24% ; 利 润 总 额
143,847,291.90 元,同比减少 0.94%;实现净利润 128,457,177.94 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936,069.79 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6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
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 为
394,378,222.56 元,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081,607.20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08,160.72 元,且因 2018 年度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1,119,420.34 元,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64,851,005.91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公司 2018 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90,998,698.44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40,120,721.90
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73,852,307.47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的 3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

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
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
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文件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6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自筹资金
投资项目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的基础上组建的高压直流试验系统,可使公司直
流试验能力从中压提升至高压;而公司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陆续于2017年9月
才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在原先调整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即2019
年3月31日,该项目尚不能完成建设。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3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
日。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
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及《2018 年度
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