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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1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
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08,668,453.57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27% ; 营 业 利 润 144,119,483.94 元 , 同 比 减 少 1.24% ; 利 润 总 额
143,847,291.90 元,同比减少 0.94%;实现净利润 128,457,177.94 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936,069.79 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6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无异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 议 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 为
394,378,222.56 元,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081,607.20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08,160.72 元,且因 2018 年度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1,119,420.34 元,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64,851,005.91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公司 2018 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8,322,48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90,998,698.44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40,120,721.90
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73,852,307.47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的 3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
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
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自筹资金
投资项目 12kV 直流试验系统项目的基础上组建的高压直流试验系统,可使公司
直流试验能力从中压提升至高压;而公司 12kV 直流试验系统项目陆续 2017 年 9
月才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在原先调整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尚不能完成建设。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
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9 年 3 月 31 日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
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