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5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
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
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
要求编制执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他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