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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2020-03-3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全面了解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勤勉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议:_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3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利剑:__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3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   勇:__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