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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0-03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
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八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和发展,公司
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有
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拟用于回购的金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到 1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
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
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
本,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70元/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10,309,2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36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7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5,156,6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
本的 0.68 %。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公司将根据回购
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
方案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八)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
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 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量的具体用途,
包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 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
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 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
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