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
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 司 2020 年 全年 实现 营业 收入 702,297,589.56 元 ,较 去年 同期 下 降
12.90% ; 营 业 利 润 97,028,505.13 元 , 同 比 下 降 48.68% ; 利 润 总 额
94,205,787.94 元,同比下降 50.10%;实现净利润 87,269,867.17 元,较去年
同期下降 4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 元,较去
年同期下降 47.9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无异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
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6,631,780.66 元 , 母 公 司 年 初 结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81,590,818.03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976,828.96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7,497,682.90 元,且因 2020 年度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5,740,969.29 元,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0,0481,232.71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723,075,698.54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 749,094,1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 89,891,302.44 元;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55,849,666.85 元,合并报表剩余
未分配利润为 210,589,930.27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的 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
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