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电科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 元,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481,590,818.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976,828.96元,提取10%法定
盈余公积金7,497,682.90元,且因2020年度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截至2020
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740,969.2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30,0481,232.7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23,075,698.54元。

    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749,094,18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89,891,302.44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经妥善安排营运资金,本次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
过去十二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总
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749,094,187股为基
数 , 向 全 体股 东 每 10股 派 发现 金 股 利 1.20 元 人 民币 ( 含 税) , 合计 人 民 币
89,891,302.44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55,849,666.85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0,589,930.27元。董事会认为,
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意愿,以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的需要,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