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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57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
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八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编制了《公司章程》(2021年11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2021年11月)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
年11月28日届满。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胡醇、董永升、厉丽华、刘
明珍、马健、朱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
选人简历请见《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
年11月28日届满。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姜涟、杨荣华、马勇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各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
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已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醇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进入本公
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前身监事;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担任本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8 日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胡醇先生入选吴中现代服务
业领军人才;并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江苏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
江苏省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各奖项十余次。胡醇先生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下属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金属切削机床电器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机床电器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是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桥架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也是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
委员会委员。胡醇先生现持有公司 10.30%的股份,是胡德霖先生(现持有公
司 24.54%股份)的儿子,两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董永升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任副部长、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副
经理、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兼任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
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公司业务总监;于 2020 年 6 月、2020 年 8 月、
2020 年 9 月至今分别兼任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检评
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永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厉丽华女士,1963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苏州
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此外担任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质量管
理体系高级审核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CC 工厂检查员。厉丽华女士于 1984
年参加工作,先后工作于汉中汉江机床厂,1993 年至 1994 年在机械工业部机
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担任试验室主任,1995 年至今历任苏州电器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常务副院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刘明珍女士,1965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总会计师,国际注册高
级内部审计师(CIA),拥有剑桥大学财务总监(CFO)国际职业资格。1991
年至 1993 年在江南无线电厂任财务部职员、主管,1993 年至 2001 年在苏州
电器科学研究所(本公司原子公司前身)任财务科长,2001 年至 2003 年任华
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 年至 2020 年任本公司(及本公司前身)
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任公司财务总监。刘明珍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马健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高
级主管、技术管理部副经理;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中检评价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副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第
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副
经理。马健先生分别于 2014 年 8 月、2017 年 1 月、2019 年 1 月、2020 年 9
月起兼任中检评价有限公司董事、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董事、中检集团理化
检测有限公司董事、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健先生 2019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朱辉女士,1955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苏州电器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朱辉女士于 1972 年参加工作,先后工作
于苏州机床电器厂和机械工业部机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997 年任
机械工业部机床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江苏省技术监督小容量电
器产品质量检验站副站长,2003 年至今历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客服中心主任、项目工程师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朱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姜涟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1983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安徽省蚌埠市税务局公务员;2000 年 5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江苏金榜集团副总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江苏天创建设
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
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
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6 年 6 月至今任瑞华管理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顶山天安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杨荣华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历任南京工程学院审计教
研室主任、管理系副主任;2001 年 3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江苏兴光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会计师;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委
员兼江苏分所所长;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江苏分所所长、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
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

    马勇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律师。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4 月在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1999 年 4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北京
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7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201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国宏(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