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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院: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0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中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
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胡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   涟: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   勇: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荣华: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