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杨荣华)2022-06-0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的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赵怡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核查由股东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
本人认为:目前为止,赵怡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只是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董培训,参加培训后是否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尚
具有不确定性,本人对赵怡超先生能否胜任独立董事暂不能做出判断,所以对苏
州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投弃权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荣华: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