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05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8-07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
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11:
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3:00至2018
年12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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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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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
自签署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0日17:00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汉武 吕树栋
电 话:0511-88988598 传 真:0511-88988060
地 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邮编:212132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17。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
1.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
2、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4、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标见上表;决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
说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