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9-00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以
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送达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
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
1、公司从控股子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考虑,取消为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九天”)向建设银行泰兴支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同意为江苏九天、绍兴东方电热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东方”)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合适的,有利于两家
控股子公司的健康发展。
2、江苏九天及绍兴东方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稳定,还
款能力较强,而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因江苏九天或绍兴东方违
约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很小。
3、江苏九天的另外一个股东李国忠先生及绍兴东方的另外六个股东 CANDLEFORD LIMITED、
施璐、方孟定、朱仁武、毛伟、 王守卫同意向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诺承担相应的连带
赔偿责任,本次担保具有公平、对等性。
4、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
事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