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06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送达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先生担任公司原关联方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山源”)的董事,为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相对于
公司原关联方东方山源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及江苏九天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2、江苏九天从东方山源借款的年化利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
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且无抵押,无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从原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