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05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给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以电
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孔玉生先生、万洪亮先生及许良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公司所
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荣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从公
司原关联方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源”)借入资金 5,000 万元,借款
年化利率为 3.75%,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最迟不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董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同时为降低融资成本,从公司
原关联方东方山源拆借资金,是合适的,也是可行的,有利于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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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公司及江苏九天相对于公司原关联方东方山源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3、江苏九天从公司原关联方东方山源拆借资金,是其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在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进行;拆借资金年化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遵
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标准,且无抵押,无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资金拆借事项发生时,东方山源为公司关联方;2021 年 2 月 20 日后,东方山源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拆借资金成为公司内部的资金调配使用,没有违约风险。
三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没有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也没有超过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从原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