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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2-0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作为镇江东
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东方电热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韵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9,475万元(不含税);公司与关联
方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日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81.52
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关联董事长谭克先生为上海韵申的控股股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
易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实际发   实际发
                                实际发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生金额   额(万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同类业   预计金
易类别             容           (万元, 元,不含                     及索引
                                                    务比例   额差异
                                不含税) 税)
                                                    (%)    (%)
         上海韵                                                         巨潮资讯
                     采购商品       0         1,770   0.00     -100     网
向关联   申                                                             《关于预
人采购   镇江日                                                         计2022年
                     采购商品       0         1,760   0.00     -100
                                                                        度日
商品     进
                                                                        常关联交
                     小计           0         3,530   0.00     -100     易事项的
                                                                        公告》(公
         上海韵                                                         告编号:
                     销售商品       583.59    3,584   81.84    -83.72   2022-006)
         申
向关联   镇江日
                     销售商品       0.14      0       0.02     -
人销售   进
商品     深圳山
                     销售商品       129.35    0       18.14    -
         源(注1)
                     小计           713.08    3,584   100.00   -80.10

提供租   镇江日      厂房、办公房
                                    25.76     34      100.00   -24.24
赁       进          租赁
提供劳   上海韵
                     提供劳务       108.29    105     100.00   3.13
务       申
接受劳   上海韵
                     接受劳务       1825.67   1,651   100.00   10.58
务       申
         镇江日
                     代收水电费     1.59      70      98.15    -97.73
         进
代收水   上海韵
电费                 代收水电费     0.03              1.85     -
         申
                     小计           1.62      70      100.00   -97.69

              合计                  2674.42   8,974   -        -70.20

公司董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74.42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与公司
事会对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有:一是关联方上海韵申新
日常关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个别项目推迟交付,相应的关联交易推迟;二是关联方镇江日
联交易   进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取得日期远迟于预期,2022年12月才开始试生产,预
实际发   计的关联采购没有发生。
生情况
与预计
存在较
大差异
的说明
(如适
用)
公司独     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2
立董事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
对日常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
易实际
发生情
况与预
计存在
较大差
异的说
明(如适
用)
     注1:深圳山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2021年8月10
日,公司副总经理解钟辞去深圳山源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解钟离任后的12个月内,深圳山源为公司关联法人。2022年度,公司与深圳山源发生
的成交金额没有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没有超过0.5%,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注2:上海韵申临时借用公司电量,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66.37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度发生金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额(万元,不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计金额(万   金额(万   含税,未经审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元、不含     元、不含   计)
                                              税)         税)
            上海韵申    采购商品   协议定价   1,770        0          0
向关联人
            镇江日进    采购商品   协议定价   2,000        0          0
采购商品
            小计                              3,770        0          0

            上海韵申    销售商品   协议定价   3,000        0          583.59
向关联人
            镇江日进    销售商品   协议定价   10           0          0.14
销售商品
            小计                              3,010        0          583.73
提供劳务    上海韵申    提供劳务   协议定价   115          0          108.29

提供租赁    镇江日进    提供租赁   协议定价   51.52        0          25.76
                        代收水电
            镇江日进               政府定价   120          0          1.59
                        费
代收水电
                        代收水电
费          上海韵申               政府定价   0            0          0.03
                        费
            小计                              120          0          1.62
接受劳务      上海韵申     接受劳务     协议定价   4,590          0         1,825.67
合计                                               11,656.52      0         2,545.07
注:已发生金额数据均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后披露的公司年度报告为准。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韵申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上海韵申基本情况

              项目             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052990077L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258号39幢402
                               室-1
  法定代表人                   程佳彪
  注册资本                     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2年8月29日
  营业期限                     2012年8月29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半导体科技、化工科技领域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半导体材
                               料的研发、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半导体设备、光
                               伏设备及零部件、工业自动化成套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
                               安装(除专控)、机械设备的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韵申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3,697.21                            10,118.96
  净资产                                    5010.70                             1,994.74
                         2022度(未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979.55                             4,964.86
  净利润                                    3,015.96                                642.56

       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克先生持有上海韵申51%股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
海韵申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韵申与公司合作多年,没有发生过违约情况,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海韵申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二)镇江日进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镇江日进基本情况

  项目                    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                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7GCDH54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镇江市新区大港东方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厚昌
  注册资本                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2年1月11日
  营业期限                2022年1月11日至******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橡胶制品制造;
                          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
                          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日进主要财务数据

   镇江日进2022年1月份成立后没有生产及销售。

   3、关联关系
   镇江日进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为
镇江日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镇江日进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镇江日进的控股股东东莞日进电线有限公司是公司多年的合作伙伴,具有多
年的电线电缆生产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镇江日进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韵申销售或采购商品,提
供或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镇江日进采购商品,提供厂房、办公用房租赁及代
收水电费。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经过协商确定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江苏瑞吉和镇江东方与上海韵申签订有年度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则按照实际
情况另行签署项目协议。公司与镇江日进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商
品采购、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子公司研发及技术服务能力,拓
展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该等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1,656.52万元(不含税),占公司2022
年度销售和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形成依赖性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定价
均是按照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经过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东方电热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
关联方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合计不超过9,475万元(不含税);公司与关联方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镇江日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181.52万元(不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事先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了
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
续性交易,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生产
经营成本,提高子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该等交易是必要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违反
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销售及采购总金额的
比重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形成依赖性。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在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定价采用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为关联方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赵海林为关联监事,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

    1、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双方依据市
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李金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