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 号)批准,公司以6.41元/股的发行价格向UBS AG、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马涛等合计13名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489,859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103号)。 上述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46,489,85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441,216,681股增加至1,487,706,540股。公 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13名股东共对应64个证券账户。该等股东持有的 限售流通股即将于2023年3月28日限售期满,可以申请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数量为46,489,859股,占总股本的3.12%,实际可上市流通46,489,859 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获配股份数(股) 锁定期(月)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08,892 6 2 马涛 1,716,068 6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38,065 6 4 UBS AG 1,872,074 6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00,156 6 6 耿悦 7,800,312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67,394 6 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0,062 6 9 俞祝军 1,560,062 6 10 魏巍 4,680,187 6 11 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 1,560,062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 2,340,093 6 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86,432 6 合计 46,489,859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3名,分别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马涛、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UBS AG、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耿悦、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俞祝军、魏巍、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 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对应64个股东账户。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上述13名股东在参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 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3、承诺履行情况 在承诺期限内,上述13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6,489,8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1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3名,共对应64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 实际可上市流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通数量占总股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本的比例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1 2,308,892 2,308,892 2,308,892 0.16% 公司 2 马涛 1,716,068 1,716,068 1,716,068 0.1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3 1,638,065 1,638,065 1,638,065 0.11% 责任公司 4 UBS AG 1,872,074 1,872,074 1,872,074 0.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5 3,900,156 3,900,156 3,900,156 0.26% 公司 6 耿悦 7,800,312 7,800,312 7,800,312 0.5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7 4,867,394 4,867,394 4,867,394 0.33% 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8 1,560,062 1,560,062 1,560,062 0.10% 公司 9 俞祝军 1,560,062 1,560,062 1,560,062 0.10% 10 魏巍 4,680,187 4,680,187 4,680,187 0.31% 浙江来益投资有限 11 1,560,062 1,560,062 1,560,062 0.10% 公司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铂 12 2,340,093 2,340,093 2,340,093 0.16% 绅三十九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13 10,686,432 10,686,432 10,686,432 0.72% 公司 合计 46,489,859 46,489,859 46,489,859 3.12%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302,336,223 20.32 - 46,489,859 255,846,364 17.20 股 高管锁定股 236,562,618 15.90 - - 236,562,618 15.90 首发后限售股 65,773,605 4.42 - 46,489,859 19,283,746 1.30 二、无限售条 1,185,370,317 79.68 46,489,859 - 1,231,860,176 82.8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87,706,540 100 - - 1,487,706,54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李金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