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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镇江
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电热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2,048,11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83.44 万元。东方电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67,722,97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08,834,399.25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722,975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8,834,399.2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653,006.40
元(保荐承销费用共 3,653,006.40 元,其中已预付 1,000,000.00 元)后的资金为
人民币 606,181,392.85 元,已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存入
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 1104060029200301623 的募集资金专
户、开立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 633425046 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中
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 8110501013501814457 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在建设
银行镇江新区支行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 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94,164.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04,240,235.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00,755,451.38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8,704,337.57 元;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34,655,130.4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6,100,320.96 元;募集
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2 年销
户,销户时由于存放期利息收入形成结余资金 61,128.64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5,315,209.05 元,包含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 305,361,080.61 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
净额 9,950,396.22 元。

    (二)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 号,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46,489,8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7,999,996.19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2,650,000.00 元(保荐承销费用共 3,710,000.00
元,其中已预付 1,06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5,349,996.19 元,已
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建设银行镇江
新区支行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919 的人民币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26,779.01 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873,217.1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03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2,557,475.67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4,753,831.54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2,557,475.6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1,777,197.72 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1,315,741.51 元以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好后的净额
461,456.2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东方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公司在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1104060029200301623 的募集资
金专户、在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633425046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8110501013501814457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 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
行、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投行承继,天风证券不再
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账号为:110406002920030162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为:
811050101350181445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账号为:
633425046)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
施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将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818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 61,128.64 转入公司一般
户。

       (2)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     11040600292003016
                                          63,000,000.00   7,249,002.03     活期存款
        行                     23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     81105010135018144
                                         263,705,400.00 249,672,173.99     活期存款
        行                     57
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
                           633425046      100,129,000.00   58,394,033.03   活期存款
        行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     32050175883609501
                                         179,346,992.85                     已销户
        行                    818
         合计                             606,181,392.85 315,315,209.05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315,315,209.05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公司在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32050175883609501919 的募集
资金专户,该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临时存储之用。并于 2022 年 9 月与东方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在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该临
时存储专户余额分别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及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将该临时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时账户无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8110501013302033177 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70390188000245540 募集资金使用账户。
并于 2022 年 9 月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
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   32050175883609501
                                       295,349,996.19                    已销户
        行                  9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3020331
                                                        94,322,738.85   活期存款
    司泰兴支行               7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70390188000245540                   57,454,458.87   活期存款
  司镇江大港支行
      合计                               295,349,996.19 151,777,197.72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51,777,197.72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606,181,392.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100,320.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755,451.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3)=(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东方山源 51%股权                 否          63,000,000.00   63,000,000.00   11,900,000.00    56,000,000.00   88.8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
                                     否         263,705,400.00 263,705,400.00    22,033,015.90    22,033,015.90   8.36%       2023/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热器项目
                                                                                                                              一期工程
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2023/6/30
                                     否         100,129,000.00 100,129,000.00    32,167,305.06    43,375,942.63   43.3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PTC 电加热器项目                                                                                                              二期工程
                                                                                                                              2026/1/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9,346,992.85 179,346,992.85                    179,346,492.8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注 1)                           606,181,392.85 606,181,392.85    66,100,320.96 300,755,451.38
注 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6,181,392.85 包含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1,941,157.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4,240,235.12 元。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项目原计划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月 31 日,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8.36%,未达到计划进度。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项目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样机调试时间远超计划;2、项目厂房建
                                  设计划调整多次,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新区东方路 99 号变更
情况                           至镇江新区银河路 53 号(正申请改为镇江新区银河路 368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核查意见。镇江新区银河路 53 号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变更为镇江新区银河路 368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70.4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收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东方山源 51%股权”和“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天风
换情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59 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募集资金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2 年销户,销户时账户结余资金 61,128.64 元转入公司一般户。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93,873,217.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557,475.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557,475.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3)=(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实施年产 2 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                                                                                              2023 年 9 月 30
                                     否         189,200,000.00 189,200,000.00   95,288,247.27    95,288,247.27   50.3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带项目                                                                                                                        日
实施年产 50 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                                                                                             2023 年 9 月 30
                                     否         104,673,217.18 104,673,217.18   47,269,228.40    47,269,228.40   45.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备项目                                                                                                                          日
               合计                             293,873,217.18 293,873,217.18 142,557,475.67 142,557,475.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753,831.5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年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50 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和“年产 2 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中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换情况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3723 号《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李金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