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2011-024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姚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薇薇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194,868,785.80 707,005,064.37 6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39,765,900.82 252,320,410.69 19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01 3.19 119.75% 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5,716,648.81 -44.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72 -8.01% 股)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 营业总收入(元) 250,756,252.35 16.76% 723,877,389.15 1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954,998.62 -13.29% 47,038,316.06 8.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37 -34.98% 0.5173 -5.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37 -34.98% 0.5173 -5.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 -4.29% 9.97% -1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8% -3.36% 7.92% -8.37% 益率(%) 报告期每股收益系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当期股本计算得出,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原因,年初至 报告期期末每股收益系用加权平均股本数计算得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1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8,856.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1,682,45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00.00 所得税影响额 -1,778,131.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85,429.10 合计 9,690,646.7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5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 1,865,589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呈瑞 2 期证券投资集 1,521,938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陈祖荣 1,161,688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 1,057,809 人民币普通股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966,6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呈瑞 1 期证券投资集 906,841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朱奕滨 828,96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777,646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吉宁 767,605 人民币普通股 唐伟为 704,149 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安徽安利科技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 23,760,000 0 0 23,760,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5 月 18 日 公司 香港敏丰贸易公 司(S.&F. 19,008,000 0 0 19,008,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5 月 18 日 TRADING CO. (H.K.)LIMITED) 香港劲达企业有 限公司(REAL TACT 17,424,000 0 0 17,424,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5 月 18 日 ENTERPRISE LIMITED) 合肥市工业投资 13,640,000 0 0 13,640,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5 月 18 日 2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淮化股份有 1,368,884 0 0 1,368,884 首发承诺 2012 年 5 月 18 日 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 1,584,000 0 0 1,584,000 首发承诺 2012 年 5 月 18 日 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2,200,000 0 0 2,200,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5 月 18 日 户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215,116 0 0 215,116 首发承诺 2012 年 5 月 18 日 户 股票上市交易日 网下配售股份 5,280,000 5,280,000 0 0 2011 年 8 月 18 日 起三个月内限售 合计 84,480,000 5,280,000 0 79,200,000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末比年初增加 162.5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末比年初增加 360.08%,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经销减少、直销增加,合作的品牌客户增加,为扩大合作,与 该类品牌客户约定一定的付款期,同时对长期合作、信用良好的大客户增加一定授信所致,期末应收账款虽较年初有较大幅 度增长,但仍保持 13.8 天的平均收款期,周转情况良好,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末比年初增加 199.71%,主要原因系本期因工业园建设暂交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墙改基金增加,以及进 口关税增值税等增加所致; 4、存货本期末比年初增加 52.93%,主要原因系公司产能扩大、客户订单多,产销量增大,原材料储备增加,且原材料价格 上涨,存货价值上升所致; 5、在建工程本期末比年初增加 237.4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设备购买、及生产厂房建设,尚未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 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比年初减少 43.65%,主要原因系可抵扣时间性差异减少所致; 7、预收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减少 81.66%,主要是期初预付货款客户陆续提货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减少 73.55%,主要是上年末计提的目标考核增效奖励基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9、应交税费本期末比年初减少 161.77%,主要是公司出口额大,留抵税额增加及预交季度所得税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初余额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期已全部归还; 11、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减少 75.00%,主要是本期确认递延收益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额,系税收政策变化,外资企业自 2010 年 12 月开始交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99.61%,主要是报告期内清理的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44.03%,主要是销售增长,品牌客户增加,对长期合作、信用良好的 大客户增加一定授信导致应收账款上升,同时因生产需要,原材料储备增加且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31.3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设备购买、及生产厂 房建设等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632.07%,主要是公司股票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 2011 年 1-9 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387.74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18.12%;实现营业利润4550.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3%;实现利润总额5736.2 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3.8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75%。 3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全年规划目标,认真贯彻落实 2011 年度各项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研发、市场开拓力度,努力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重点强化公司人才团队建设和基础管理,加快安利工业园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除已有 2 条湿法线、2 条干法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运行外,其他各项建设也在按计划进行;“年产 3 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已完成部分配套生产设备设计和订购,预计今年 年底之前其 1/3 产能即年产 1 万吨聚氨酯树脂正式投入生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除完成干法小试机、干法中 试机等部分研发设备设计和订购外,研发楼主体工程已完成设计施工建设单位招标工作,现处方案设计阶段,计划今年 12 月 底完成各项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通知 4 项,其中包括 2 项授权发明专利 通知和 2 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通知,10 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公司自主研发的“高耐 久性环保型沙发家具及汽车内饰聚氨酯合成革”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并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 联合认定为“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被安徽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十一五’节能先进企业”,被安徽省科技厅评为“安 徽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安徽省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要求,制定、修改了一系列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基本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二、四季度经营计划和展望 1、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做好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力争早日投 产运营,从而有效缓解公司产能瓶颈的问题。 2、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产品开发和工艺技术改进速度,为进一步推进产品结构升级、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 成本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坚持多渠道、差异化营销方针,不断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发展直销渠道和网点,构建快速敏捷的市场营销体系,不断 扩大产品营销网络和市场份额。 4、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不断拓展高端品牌合作客户,提高安利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5、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整合控制生产成本,努力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6、进一步加强基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模式,推进全方位立体化的目标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激励员工 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7、进一步加强环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公众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和生态效益和谐发展。 8、不断加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继续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建设,充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承诺:本人持有安利投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安利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自本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香港敏丰贸易公司(S.&F. TRADING CO. (H.K.)LIMITED)、香港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安利股份同业竞争和保护安利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 人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作出如下承诺:“对于安利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 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 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 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未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三)关于公平交易的承诺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与本公司发生商业往来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恪守一般商业 原则,公平交易,不谋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四)关于规范股东行为的承诺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1、依法行使股东权,不以股东以外的任何身份参与发行人的决策与管理。 2、谨慎行使股东权,不为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行使股东权。 3、尊重发行人的决策与经营权。保证发行人的重大决策只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发行人的决策 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对发行人或其部门下达任何指令、指标或其他工作命令。 4、尊重发行人的人事独立。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保证 所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不对发行人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 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5、尊重发行人的财产权。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发行人的财产,不要求发行人为其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6、对发行人及其他各股东负担诚信义务。对发行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利用自己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报告期内,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58.76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79.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24.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季度投入 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季度实 性是否发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部分 额 额(2)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23,940. 6,547.9 2012 年 12 月 否 23,940.40 3,325.69 27.35% 0.00 不适用 否 成革扩产项目 40 2 31 日 年产 3 万吨聚氨酯树脂 5,100.0 2012 年 12 月 否 5,100.00 287.95 287.95 5.65% 0.0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0 31 日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4,032.0 2012 年 12 月 否 4,032.00 66.01 88.38 2.19% 0.00 不适用 否 力建设项目 0 31 日 33,072. 6,924.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072.40 3,679.65 - - 0.00 - - 40 5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5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0.00 0.00 0.00 - - 0.00 - - 33,072. 6,924.2 合计 - 33,072.40 3,679.65 - - 0.00 - - 40 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 IPO 超募资金为 10986.36 万元,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定期存单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 适用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26,688,074.60 元,该事项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字第 100055 号《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先 期投入已经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定期存单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