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独立董事李健先生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26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健先生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应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
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出席
李健 5 5 0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健 2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就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
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
四届十五次 2018 年 4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 月2日 次会议部分议案发
《关于 2018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
表的独立意见
互保关系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
关议案。
五届一次董 2018 年 4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就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事会 月 25 日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的独立意见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议案。
就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及
五届二次董 2018 年 8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事会 月 20 日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议
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就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计提
五届三次董 2018 年 10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发
事会 月 26 日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召开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
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讨论审
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本
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核查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
审计及财务控制情况等。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参观、考察、沟通,
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事项,重点对公司运营中涉及法律方
面的问题进行指导;日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公
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
1、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