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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26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工作中,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

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

人出席了所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李晓玲        4            4            0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

亲自出席了会议。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晓玲                       1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就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五届一次董     2018 年 4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外汇衍生
   事会        月 25 日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第五届董
                                 的独立意见
                                                   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议案。
                                                   就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及
五届二次董     2018 年 8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事会        月 20 日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议
                                                   案。
五届三次董    2018 年 10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就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计提
   事会      月 26 日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发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共召集 3 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核

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任职期间,本人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相关委员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投资活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及财政

状况的情况汇报,对公司的内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8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审查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情况等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聘用流程及信息披露进行监督核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通过审阅公司文

件,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积极参与公司现场调查。会议结束后,与公

司高管进行座谈,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董
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

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证券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

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1、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

董事会情况;
    2、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晓玲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